规范市场,一线城市齐出手
摘要
政策动向:深圳、北京、上海、广州四个一线城市均出台政策规范长租市场的经营活动,尤其突出对住房租金的严格监管;厦门出台政策允许商业办公项目变更为租赁住房项目,扩大租赁住房的供给;宁波发布《宁波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培育市场。
市场概况:2月,租赁土地市场整体有所降温,租赁相关用地成交面积较上月有较大幅度下降,共成交15宗/25.2万㎡。上海成交1宗自持地块,总自持面积为11.42万㎡;北京成交1宗自持地块,总自持面积为6.05万㎡;杭州、青岛、福州成交地块中自持面积分别为5.4万㎡、2.16万㎡和0.15万㎡。
企业动态:安歆集团发布5.0产品;荣盛发展30亿元住房租赁公司债券已获深交所通过。
一、政策动向
1、深圳:发布《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征求意见稿2月1日,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征求意见稿,对住房租赁市场进行调控。
《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开立银行专户:开立专户、签订监管协议、专户备案与变更、专户公示;
实施租赁资金监管:监管银行监管超过4个月部分的资金、监管与风险提示、租赁信息推送与资金监管、监管资金的释放、资金监管解除、银行保函提供;
规范住房租金贷款:约束“租金贷”、明确“租金贷”要求;
加强监督管理:职责分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各方义务、住房租赁企业责任、监管银行责任、虚假材料责任。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落实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创新租赁住房用地供应与建设模式、推进存量房屋改造租赁住房;
加大住房租赁支持力度:落实租赁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住房租赁支持力度、优化财政支持政策、提供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执行居民水电气价格标准;
建立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工作机制:落实城中村租赁住房安全排查、合理确定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范围、加强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引导;
完善房屋基础信息和租赁合同管理:完善全市房屋信息基础数据库、拓展市租赁平台功能、推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推进住房租赁信息共享;
规范行业主体及其租赁行为:严格主体登记备案管理、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实行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建立住房租赁行业诚信管理制度、加强违法查处和联合惩戒;
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风险监测和信息发布。
点评与启示:全面保障市场,突出租金监管。深圳此次发布了两个政策的征求意见,分别在整体和房屋租金两个方面提出下一步的政策思路。比较突出的是深圳对住房租金监管做了单独的意见咨询,也反映出了深圳市住建局对房屋租赁的资金重视。此外,深圳市在保障供给上也单独提出要建立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工作机制,作为土地供给较为稀缺的一线城市,深圳需要更加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源来增加租赁住房的供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