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士兰微、三安光电、韦尔股份等三家根据公司自身行业和研发项目特征进行个性化披露了详细的研发阶段与开发阶段划分标准。烽火通信、得润电子、卓翼科技、联创电子等四家公司虽然也披露了研发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具体划分标准,但并未根据公司自身研发项目特征进行进一步披露。中兴通讯、华工科技,旭光股份等另三家则仅描述了准则中的五项要求,未再具体披露任何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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