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国十条”)。同时期,为贯彻落实“国十条,加快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保部会同其他有关单位,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8年6月,在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中,汾渭平原地区首次被提及,因此我们在去年发布的空气质量报告(六)中,除了保留2018年发布的报告(五)中已经研究的“2+31”城市,还加上了汾渭平原11市和对照城巿延安,因此共有“2+43”个城市。
为了研究“京津冀”“山东省”“河南省”、“山西省”、“陕西省”五个区域的空气质量,我们在本报告中增加了山东省的东营、临沂、青岛、日照、潍坊、威海、烟台、枣庄市,河南省的漯河、南阳、平顶山、商丘、信阳、许昌、周口、驻马店市,山西省的大同、朔州、忻州市,陕西省的安康、汉中、商洛、榆林市。因而在本报告中,我们在去年*2+43”城市的基础上,增加23个城市,总称为“2+66”城市。
从地理条件来看,京津冀大部分区域(张家口和承德除外)位于华北平原北部,西靠太行山脉,北依燕山,东临渤海,呈现半封闭的地形。京津冀地区的几个主要城市,北京、保定、石家庄、邢台和邯郸都坐落在太行山脚下,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这一地形因素使得该地区的大气环境承载能力并不高,尤其不适合炼钢、炼铁、炼焦、水泥制造等高污染行业。然而,2001年之后,华北平原上出现了大量的重工业,河北省也迅速发展成为一个重工业大省,成为中国乃至世界重要的钢铁产区。
【更多详情,请下载:北大空气质量报告:“2+66”城市2013-2019年区域污染状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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