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通过普陀区批准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现在投资方将100%股权质押给境外银行,请问审批在市里还是区里,根据外商投资指导目录我们是鼓励类,是不是要先做鼓励类确认(我们属于服务业不涉及进口设备)?
谢谢,您好,股权质押的审批权限现已下放到区县,可到该公司的原审批机关做股权质押的审批;若不涉及免税进口设备可不必先做鼓励类确认。若有疑问,欢迎拨打市商务委咨询电话:38814999.,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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