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居住服务业泛指满足城镇居民购买、使用、处置、维护住房与保持居住体验的相关 服务活动,涵盖住房的开发、交易、租赁、物业管理、城市更新、房屋装修、保洁搬家等住 房与家庭服务。具体来看,涵盖了国家统计局《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中的全部 居民住房服务,建筑业中的建筑装饰业以及居民和家庭服务中的家用电器修理、居家保姆、 居民清洁、搬家等服务,其范围远远超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房地产行业范畴。 因此,本文所定义的居住服务者泛指从事居住服务业的从业者,特别是直接为消费者提 供服务的一线服务者。根据全国经济普查,2018 年,居住服务业仅法人单位就业吸纳近 1800 万人,占全国总 就业规模的 5%。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产业结构逐渐向第三产业转移,居住服务业就业贡献 率由 2003 年的 2.4%上升至 2018 年的 5%,2003-2018 年就业规模复合增长率 8.8%,远高于 同期总就业规模复合增长率 3.2%。 

居住服务者分类  按职业和岗位分类,居住服务者从事涵盖 2 个职业大类、5 个中类、10 余小类、40 余 个岗位。根据我国《职业分类大典》,居住服务者属于“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两类,涵盖房地产服务人员、居民服务人员、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 技术辅助服务人员、建筑施工人员 5 个中类。具体可分为房产中介人员、物业管理服务人 员、其他房地产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建筑装饰人员以及专业化设计服务人员等 10 余小类。根据贝壳研究院整理,居住服务者囊括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房地产估价师、室内 设计师、装修建筑工人等超 40 个职位/岗位。 从职业资格看,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准入类,主要包括房地产估价师、监理工程师, 这两类职业人员专业技能要求较高,且强制要求准入资格;第二类,水平评价类,主要包括 房产经纪人、室内装修设计、物业管理人员等,这些职业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不需要持证 上岗,但是可以根据技能水平高低划分为若干职业技能等级,为劳动者技能纵向提升建立了 发展路径;第三类,待认定类,随技术与商业发展不断涌现的新职业,包括 VR 摄影师、房 产交易签约经理等,亟需对其进行新职业认定和建立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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